冯果当选2017“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02.02.2018  15:33

新闻网讯(通讯员古月)1月30日,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17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发布会上,我校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一人获评2017年“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法学会等单位领导、商法学界专家学者等40余人出席发布会。会上还发布了2017年“中国商法十大事件”。

冯果2017年度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法学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著作《社会变迁视野下的金融法理论与实践》荣获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名单和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名单;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17年3月卸任),在挂职期间为司法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等组织的司法解释、立法草案研讨会若干次,为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起草作出了贡献。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自2016年起组织评选“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和“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旨在繁荣商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促进商法学术研究工作与商法实践工作的合作交流,推动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其中,“中国商法年度人物”主要评选本年度内在商法学学术研究领域、商事法治实务界做出杰出贡献或者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人物与实务界人物。

(编辑: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