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期执行巧拿捏 和解结案现双赢

28.07.2020  16:07

2020年7月,一件涉及两家抗药企的执行案件,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局的努力下,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武汉某医药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的合法债权,又帮助被执行人广州某医药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渡过经营难关。

 

2020年3月,是武汉疫情防控期间,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局接到被执行人调解申请,请求解除限制高消费和查封银行账户的执行措施,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执行局了解到,该公司经营状况一向良好,由于疫情原因,该公司部分货款难以收回,导致资金紧张,并且疫情期间该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医院抗疫治疗,为医院提供相关药物。若查封其银行账户,有可能导致经营困难,陷入绝境。执行局法官将情况提交局里,大家经过讨论,认为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复工复产,可以暂时解除对该公司的强制执行措施,并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

 

执行局解除执行措施后,立刻开展了调解工作。经向申请人武汉公司细致分析当前情况,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武汉公司同意待广州公司按还款计划履行第一笔欠款后再考虑是否调解。5月,广州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后,按照还款计划主动支付了第一笔执行款314577元。

第一笔款项30多万已经到账,但对于近200万的标的来说还有差距,武汉公司表示因案件款项较大,还需要看被执行人6月承诺的款项能否按期履行再具体谈怎么达成和解,同是医疗企业,武汉公司能够理解广州公司在此次疫情期间的难处,表示同意暂缓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在此期间,执行局通过微信、电话积极与双方沟通,在疫情缓解后两次约见了当事人,了解双方企业的实际困难,关注还款进展情况。

 

 

6月底广州公司再次如期履行了自己的承诺,支付了第二笔款项50万元,执行局与申请人武汉公司继续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200万元执行标的,两家涉疫医疗企业,是按流程强制执行“一刀切”?还是仔细了解案情,从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灵活变更执行措施?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面临着艰难的复工复产困局,如何用好手中的执法权,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力发挥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司法职责,是当前法院审执工作需要思考的重要课题。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局用这一成功的案例做出了满意的答卷,广州公司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切实维护好营商环境,不仅需要司法机关公正、人性化的执法,还需要企业信守承诺,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来源:东西湖法院 责任编辑:邓昭玲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