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敬兰副局长到襄阳十堰黄石荆门荆州 督导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4.08.2016  20:06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要求,确保我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近日,省局副局长曹敬兰带领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先后赴襄阳、十堰、黄石、荆门、荆州等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曹敬兰一行每到一处,都会随机暗访企业,了解企业执行药品GSP的真实状况,到当地批发企业现场检查,查看属地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听取企业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及监管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针对企业反映的疑难问题,现场办公,逐一分析研究,提出切合实际的处理意见。

  曹敬兰充分肯定各地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各地继续按照国家总局公告要求,在查找问题、严肃处理、督促整改三个方面下功夫,把工作做细做实。她指出,国家总局和省局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都高度重视,从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到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层层推进,环环相扣,力度前所未有。各地要借势用力,以山东疫苗事件和专项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潜规则”问题。要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一定要咬住不放,深挖细查,对于已经查实的问题,一定要严查重处,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药品流通领域的风险隐患,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信息来源:药化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