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利川市政府立法工作情况报告

30.01.2015  13:52

  两年来,恩施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先后对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恩施州政府法制办下发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湖北省抗旱条例(草案)》等20项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共10次,参加人数15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80多条,总结归纳后,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近50条。提出立法建议2条。其中仅针对《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草案)》就提出修改意见16条。利川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作法是:

   一、狠抓三个到位,切实加强领导

  积极推行和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联络员制度,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在具体工作中利川市政府法制办狠抓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及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主管联系点工作,法工委具体负责指导联系点工作。市政府加大了对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保障力度,在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上给予了倾斜,解决了办公室1间、电脑4台、多功能一体机2台,每年解决工作经费4万元以上。以市政府法制办为工作平台,依托市政府法制办法律骨干,认真做好联系点日常工作。

  二是组织网络到位。利川市政府法制办从乡镇、市直部门、群众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有实践工作经验,热心立法工作的113名同志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联络员。立法联络员中有边远乡村的代表,有城市社区的代表,有执法部门的代表,也有科教群团单位代表,有残疾人代表,也有弱势群体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覆盖了我市的方方面面,利川市政府法制办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群众,更加贴近民生。

  三是制度建设到位。利川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利川实际,明确了联系点及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联络员制度的建立为搞好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在联系点的日常工作中,利川市政府法制办注重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处的联系,认真负责地做好立法调研的各项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将上级人大的有关立法动态和信息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立法联络员,将基层单位和联络员有关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省人大法规处。联系点聘请的立法联络员也能够主动加强与联系点的联系,按照联系点的要求和联络员工作职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带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二、强化四大举措,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把利川市政府法制办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利川市政府法制办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在具体工作中利川市政府法制办采取了四项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各项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市政府常务会议长期坚持的集体学法活动,每次针对议题确定学法内容,切实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2014年,市政府作出的46项重大行政决策,都先后经过了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策等程序,所有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情况较好。市人大每次例会前都进行法制讲座,2013年以来聘请省人大内司委、湖北民族学院、州法院等专家授课12次,在全市领导机关学法活动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二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市直机关、乡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多种形式向各有关部门宣传搞好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立法,形成了全市上下关注立法工作、支持立法工作的良好氛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12月3日,利川市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妇联、总工会、司法局等43家职能部门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在该市逸园广场联合举行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51人次。

  三是提高立法联络员的法律知识水平。2014年10月,举办了有120人参加、为期2天的联络员培训会,重点讲解山林、土地、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在各级人大下达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任务后,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即时召开联络员座谈会,集中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这些活动中给联络员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加强对立法联络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

  四是完善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对省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将文本复印给每位立法联络员和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学习讨论,市政府法制办深入社区、农村、厂矿等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各群众团体的意见。同时,有针对性地召开立法联络员座谈会,就收集的基层意见讨论交流,然后在认真整理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综合意见后将信息汇报给省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立法联络员在对各项草案进行讨论修改过程中,都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字斟句酌,仔细推敲,为法律法规的出台打下了较好的民生基础。

   三、搞好五个结合,提高基层联系点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量,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把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与学习宣传结合起来,在深化认识上求实效。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转变立法观念。在具体工作中,逐步将立法工作的宣传列入普法教育和学法计划之中,确保学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立法工作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不断增强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是把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与执法检查结合进来,在协调推进上求实效。在各类执法检查过程中,既注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也检查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的情况,为今后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累必要的素材。同时,在执法检查中,注意适当扩大参与范围,吸收部分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立法联络员、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和人民群众参与检查,让他们在检查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为立法联系工作打好基础。如在执法过程中了解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6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对其罚款数额没有具体规定,《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是1987年制定的,比较过时,而依据该条例制定的《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奖惩办法》已于2010年废止,对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行为处罚难以把握。因此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建议省人大常务会对《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三是把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与信访监督结合起来,在化解矛盾上求实效。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也是了解“一府两院”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信访案件越来越多地涉及到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为此,立法基层联系点加强与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机构的联系,共同化解和调处各种纠纷,并通过信访渠道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对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把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与审查政府文件相结合,在规范政府行为上求实效。对本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制定了《利川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决策有限,规范了决策程序,完善了决策机制,始终坚持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基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五是把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与解决疑难问题相结合,在关注民生上求实效。2012年,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第6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2010年省政府制定了《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与条例在适用对象、主管部门、校车使用条件等方面规定有较大差异,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省政府有必要对我省校车的《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对校车管理作出具体的规定。虽然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校车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无法解决校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10月,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立法联络员讨论,建议省人大、省政府快速出台我省关于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从制度上解决已按原《办法》配备的非专用校车的校车使用、过渡、监管、补偿等问题,让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对校车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恩施州利川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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