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规定

05.01.2018  18: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近日,省民宗委紧密结合本单位和本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规定。与2013年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相比较,新的规定更严、更细、更实。

规定强调,改进调查研究,多进民族地区、民族乡镇和农村、社区、校园、农户,以及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多做随机性调研和面对面交流,力求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情况,坚决防止走过场;精简会议活动,加强综合统筹、减少数量、控制规模时长,改进形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质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规格、篇幅,规范发文程序,提高质量和时效;规范各类学习考察、出国(境)和事务性活动,从严控制赴外省(区、市)学习考察活动,坚持因事定人原则确定出国(境)人员,减少一般事务性活动。改进新闻和信息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宣传引导作用,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简化会议活动类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和字数。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进一步规范落实差旅出行和办公用房、休假休息等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家风建设的表率。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省直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