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两女子阻碍民警执法被重处

09.10.2019  03:51
民警被咬伤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8日电 (史晓薇 陈梦娟)五峰公安局8日通报,五峰两女子日前因阻碍民警执法被五峰公安局重处。

  10月2日23时15分许,五峰公安局渔洋关派出所接到某KTV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KTV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

  经调查了解,当晚20时许,女子周某与朋友一行7人到某KTV聚会时,因结账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论。争执过程中,周某情绪激动,用力拍打前台使用的电脑键盘,拨掉前台电话座机线,并将POS机摔在地上致损坏。

  民辅警三人到达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现场情况。周某情绪越发激动,不听民辅警劝说,大声与民辅警吵闹,并用手推搡处警民辅警。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周某到渔洋关派出所接受调查,周某表示拒绝。

  见周某情绪稍有缓和,民警第三次口头传唤周某到渔洋关派出所接受调查,周某拒不服从民警命令。民警只得依法强制传唤周某,其仍不配合,边挣脱边大声叫喊“警察打人”等言语。

  见状,周某姐姐邓某快速追赶上前,边喊叫边用手拉扯民警,欲帮周某挣脱。民警转身将邓某控制在地上,在控制过程中,邓某不停用手拍打、抓挠将民警脖子抓伤,并将其手臂咬伤。

  此时,与周某同行的女子李某在一旁用手机拍摄视频,KTV工作人员肖某上前劝其不要随意拍摄,其不听劝,并将肖某右上臂咬伤。前来支援的民辅警到达现场,周某、邓某、李某三人被带离至渔洋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五峰县公安局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佰元。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且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应从重处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邓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现已送至宜昌市第一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编辑:裴春梅)